男子没对象赖“风水”不好 烧自家房获刑
02.12.2014 10:31
本文来源: 西安网
三间房子被焚毁 因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34岁大龄男青年因多年事业、爱情不顺,竟然认为是十年前盖的三间平房风水不好,一把火将自家房子焚毁。最终该男子因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构成放火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住在锦州市黑山县某村的王某今年已经34岁,他多年来一直与父母和弟弟住在一起。十年前父母为了能给他说上媳妇,在老宅原有的四间平房一侧,又加盖了三间北京平式的房子给他当新房。新房有了家人又给王某买了一台三轮车拉客跑运输,希望王某挣钱后能娶上媳妇过上自己的小日子。
可十年下来,王某并没挣上几个钱,媳妇也一直没找到。“自打盖上这房子,我干啥都不顺。”34岁的王某仔细一琢磨,把几年来事业、爱情都不顺的原因,归结到新房风水不吉利上。今年6月份,越想越不吉利的王某准备拆房子破风水。王某先是用铁锤扒房子,嫌速度慢没效果,王某干脆找来三轮车的废汽油,将整整一桶油都泼到房子的门窗和木柜上,又抱来几捆玉米秸秆扔到屋内,随后用打火机将其点燃。
本来觉得孩子拿锤子敲敲打打的,能出口气缓解下情绪,因此王某的父母开始并没有怎么劝阻,但家人没想到王某会突然点起一把火。王某的父母和邻居们赶来救火的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而此时放完火的王某正坐在自家院子的墙头上,看着自己改变风水的“成果”。
大家的扑救和努力并没有阻止大火,三间房子很快被焚毁,坐在墙头上的王某随后也被警方带走。11月15日,黑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某在居民区内故意纵火焚烧自家财物,已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犯罪,故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
本文来源: 西安网
02.12.201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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