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专题“会诊”信息化工作
近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会诊”。在认真总结了当前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查找并分析了“病症”出现的情况及原因后,该院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为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平稳发展开出“药方”。
信息技术人员力量不足,身兼数职。由于信息技术部门起步建设晚,加之基层检察院人手普遍较为紧张,决定了基层检察院不太可能设置专职信息技术人员。面对这些现实情况,该院决定:尽量减少信息技术人员的兼职数量,每个业务科室挑选一名信息技术骨干作为兼职信息技术员,配合信息技术人员的日常工作。
信息技术人员解决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知识体系庞杂、更新换代快,面对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信息技术人员难免束手无策,因此,为了不断地适应技术的发展,通过学习更新现有的知识结构也是信息技术人员的当务之急。该院要求,信息技术人员必须加强自身学习,每个月至少保证不少于三天的信息技术知识学习时间,并做好学习笔记,同时,积极支持信息技术人员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能力。
部分业务科室干警信息化知识匮乏且主动学习意识不足。部分干警对信息技术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自己只要能办好案子,信息技术和自己关系不大,部分干警经常出现因输入的网址不对打不开内网网页、下载资源不知如何下载等问题,导致本来就人员不足的技术部门疲于应付。对此,该院要求技术科制定详细培训方案,对全院干警开展信息化基础知识培训,形式不限。
制度建设不完善,工作效果大打折扣。长期的实践表明,制度不完善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该院办公室先后制定出《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电脑使用管理规定》、《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内网使用管理规定》、《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信息设备维护管理细则》、《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内网网站上传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有效提高了信息技术工作效率。
(作者: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钱朕 孙荣坤 编辑:祝长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