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举办企业负责人环保专职人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培训会

28.08.2015  09:49

  8月26日,略阳县环保局联合县检察院开展了对企业领导、环保专职人员为期一天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环保法配套办法培训,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给大家对照我县实际逐条讲解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条件、时效、程序、量刑、刑期的规定,环保工作人员从环保的专业角度讲解了天津危化品事件,同时利用多媒体和实例从专业、科学的角度向在座的310名企业领导、环保专职人员讲解了危化品的可防、可控性,向其参会人员讲诉了我县危化品的现状、防控措施。此举得到了企业领导、环保专职人员的赞扬和好评,一致表示回到工作岗位后要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好环境保护各项法律、法规,携手共进确保略阳的环境安全。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