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略阳县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全学段覆盖

07.09.2015  17:04

 

      为进一步扩大残疾学生救助层面,提高救助标准,帮助残疾学生完成学业,日前,汉中市略阳县残联出台修订助学政策,从学前教育到本科生教育的全学段残疾学生实行全学段政策资助,确保不让一名残疾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一是每年年初对全县范围内残疾学生入学情况及家庭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并建立台帐。将全县范围内所有残疾学生纳入救助范围。对残疾学生辍学或未入学的家庭,开展走访活动,及时了解残疾学生家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帮助。加强与学校的联系,不断提升残疾学生的入学率和受教育水平。二是多方争取资金,进一步提升救助标准。凡是纳入救助的残疾学生,在县域内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学前教育生,每人每年资助500元,残疾小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元至小学毕业,残疾初中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元至初中毕业,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就读的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至高中毕业;在汉中市聋人学校就读的略阳籍残疾学生,小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3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年资助500元,高中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000元;考入中专的残疾学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被大专院校录取的残疾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元;高等院校招录的残疾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5000元。三是由本人申请,村(社区)、镇(街道)审核,县残联审查把关后,进行公示后实施资助。每学年确认一次救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救助对象的残疾学生,按学段标准由县残联每学年开学发发给残疾学生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费用支出。       据统计,自2002年开展助学活动以来,今年是第三次修订残疾学生救助办法,相比以往,今年的救助范围扩大到学前教育,救助标准也有相应的提高。每年平均救助残疾学生人数在85人次左右,每年发放助学金达4.5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