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县环保局开展尾矿库环境专项整治工作

14.07.2015  12:25

  为了保证夏季尾矿库环境安全,略阳县环保局结合矿山企业特点,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对辖区内22个尾矿库的环评、三同时及输尾管线、回水系统、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

  对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禁建区内的尾矿库,以及影响河道、公路、铁路环境安全的尾矿库,要依法依规坚决予以取缔;对因超量储存或超期服役易产生垮坝险情的,要实行限期停产整改、挂牌督办,并及时转告安监部门,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新建、改建、扩建、闭库以及在用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等建设工程,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加强管理,对未按环保安全要求设计、建设,没有经过安全评价的尾矿库,坚决不予验收。明确了关闭停用的尾矿库环境安全管理责任。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的环境安全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解散或关闭破产企业尾矿库由生产经营单位出资人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无上级主管部门或出资人不明确的,由市、县区政府指定管理单位予以落实。具有尾矿库设施的矿山企业按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尾矿库环境安全应急预案。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