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律师接待工作“三着力”

24.06.2015  19:20

今年以来,略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采取多项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加强和改进律师接待工作,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益。

窗口部门设律师接待室,着力规范律师接待问题。 该院在案管大厅专门设立了“律师接待室”,购置了律师查阅案卷材料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为律师提供案件查询、电子阅卷、网上阅卷、速拍、扫描、复印、电子卷宗拷贝和打印等多种阅卷方式,方便律师阅卷和查询案件信息,实现律师阅卷数字化、信息化。有案管部门统一负责提供律师阅卷服务,原则上要求即收即办,特殊情况下不能安排及时阅卷的,最迟必须在3日内安排律师阅卷,保障律师阅卷权。

从自身出发找原因,着力解决律师执业“三难”问题。 目前律师普遍关心的“三难”问题即: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该院坚持从自身出发找问题出现的原因、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积极督促业务部门和承办人严格执行“侦查阶段允许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等规定,充分保障律师及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同时明确要求控告申诉部门对在检察环节律师会见中提起的申诉和控告,严格在期限内审查完毕,对情况属实的,要求相关部门改正,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律师;情况不属实的也要求书面答复律师并做好解释工作。

听取律师意见,着力建立律师投诉反馈机制。 该院在案管大厅内设置了监督意见簿,并公布了监督电话,广泛收集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对律师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改进,对其反映的阻碍律师执业行为及检察人员工作态度、纪律作风等问题,由纪检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反馈结果,促进执法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

 

(作者:略阳县人民检察院 刘竹玉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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