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假"落实难?调查:54%网友建议"每月带薪休一天"
痛经假落实难在哪儿?
3月8日、9日,媒体报道“痛经假”难落实,并向读者、网友征集建议。针对这些建议,华商报官方微信发出调查问卷,3906人参与投票。其中54%的网友建议“每月带薪休息一天”。
我省有“痛经假”福利
你知道吗?
3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正式施行,其中第十条对“痛经假”进行了详细说明:女职工因患重度痛经或月经量过多不能正常工作的,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向单位申请1至2天的休假。
“痛经假”的概念其实由来已久。陕西省曾在1990年11月17日公布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实施办法,并于2011年2月25日进行过修订,其中第八条规定: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有痛经等特殊情况不能坚持正常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单位负责人批准,给假一天,工资照发,但该实施办法却在2014年3月18日被废止。
记者走访
未发现有人申请“痛经假”
如今陕西省女职工休“痛经假”规定重新出台,且不再对女性从事的工种提出限制。但华商报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罕有女职工休这个假。
近日,华商报记者走访了西安交大一附院妇产科、陕西省人民医院妇科、西安市第一医院妇产科,发现开出的痛经假条为零。
记者还采访了多位做人力资源工作的人士,他们表示,目前没有员工申请过这个假,而且,申请这个假需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对工资的扣除标准也是按照病假扣除的,三天以内的病假并不需要医院证明,所以,还不如直接请病假。
在采访有痛经状况的女职工时,有女职工说,有力气去医院挂号开证明,应该也有力气去上班,操作性太低了。
36%网友建议
取消去医院开证明
随后,华商报记者采访了各行各业人士,并开放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征集如何落实“痛经假”的建议。3月10日、11日,华商报官方微信面向网友发出#关于“痛经假”那些事儿#的调查问卷,邀请网友用投票的方式,对“痛经假”如何落实出谋划策,截至3月11日晚7时,共有约3906人参与投票。投票结果显示,39%网友不知“痛经假”,82%网友不知“痛经假”申请流程,36%网友建议取消去医院开证明,54%网友建议“每月带薪休息一天”。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