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在白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代表白水县聘任了县本级法律顾问,听取了该县人大法工委负责人所作的关于聘任县本级法律顾问情况的说明,为两名受聘的律师颁发了聘书,两名律师作了任职发言。
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白水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中“全面推动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县本级组建法律顾问团,依法协调处理本级涉及法律等事务”的要求,该县人大常委会派人,赴渭南对拟聘任人员进行了专门考察。该县人大法工委负责人介绍,聘任的两名律师均具有法学硕士学历,其中一名担任多项社会职务,实践经验丰富,另一名律师担任大学院校法学教授,承担多项各级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主要负责处理:一是对县级重大决策进行分析论证,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二是对县级拟制定、发布的涉及法律事项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以及需要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等从法律方面进行审查论证和修改补充建议;三是提供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政策、法律信息,整理汇编工作需要的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帮助采取预先应备措施;四是接受法律咨询,协助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讲座;五是参与县级相关法律事务活动,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并对县级重大涉法案件提供诉讼代理;承办其他法律事务。法律顾问应每月至少坐班一次,其余时间保持通讯畅通,可根据需要列席县级有关会议。法律顾问服务的期限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此举为推进法治白水建设,依法做实人大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奠定了良好基础。
(奚智锋 郭学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