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水:应用统一业务系统实现“四规范”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行以来,对优化案件管理效能和强化内部监督有重要意义。案件管理的内容涵盖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为此,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充分应用系统功能,优化管理手段,对办案质量、办案程序等情况进行全面管理。
实现信息录入与案件分流规范化。案管中心在受理案件后及时将案件信息录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后及时分配给业务部门。案件承办人员实时录入案件进展情况,实现全程网上办案、网上审批,有效节约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实现流程监控规范化。案件分流以后,通过流程监控功能,实行个案监控、重点案件监控。对办案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及时电话催告承办人审结案件,对期限届满仍未办结案件,则向业务部门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对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问题易发、多发部位进行重点监督。同时,采取随机、抽样检查等方式监督各业务部门办案工作,从实体、程序、权益保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实现案件管理常态化、全程化。
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今年以来,该院案管中心对赃证物实行赃证物登记表当场签名、现场网上登记、拍照上传系统、统一储存管理的模式。即案管工作人员接收涉案财物后在办案系统与赃证物登记册上,逐一登记、拍照,并在网上统一入库,随后将实物贴上标贴(注明案由、接收日期等)统一放入赃证物室。出库时查看网上承办人出库意见,出库后由承办人领取,并在赃证物登记册上由领取人签字。
注重案件评查规范化。在案件评查中,坚持日常评查与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每季度末及时督促各业务部门移交已办结案件进行评查,在具体评查工作中,结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形成的办案记录,对执法办案及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以评促用,提高规范化水平。专项评查、重点评查主要针对不捕、不诉、判无罪、自侦案件开展评查。上半年开展案件评查两次,所评查的案件均合格。
(作者:白水县人民检察院 郝亮亮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