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促进“一府两院”更好地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近日,在白河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与会138名县级人大代表根据《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测评“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年度工作暂行办法》,对全县53个部门2014年度工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通过测评,13个单位为满意格次,40个单位为基本满意格次,无不满意格次,经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决定对测评结果名列前茅的县政府办、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局、县人民法院、县审计局、县农业局、县发改局等7个部门授予“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白河县组织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开展年度测评,使人大代表对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更加具体化,实现了监督形式由“虚”向“实”的转变,体现了人大代表有效监督,增强了被测评部门的人大意识、民本意识,有力促进了被测评单位工作质量水平的大幅提升。
(阮月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