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具体要求。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在探索中积累经验、在实践中创建制度,把联系代表、联系选民、联系镇人大的具体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认真开展“三个联系”活动的实施意见》,推动了代表工作的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构筑代表联系选民平台。 让选民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一是进一步拓展建立县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工作室。2012年初,白河县人大常委会选定4个村、社区试点建立了“县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室”,经过探索试点、总结规范、拓展推广,截止2014年底已在全县20个村(社区)建立统一规范的“县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工作室”。全县20个接待选民工作室已累计接待选民7300余人次,协调处理解决选民反映的问题1137件,化解调处矛盾纠纷232起,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代表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意见11件。真正通过人大代表把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紧密起来。二是抓实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工作。每个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回原选区述职一次,对县级领导代表由常委会安排时间回原选区述职。这样,既避免了部分代表选举产生后没有与原选区选民见过一次面的现象,又能够通过述职,面对面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解决选民的实际困难和诉求,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
畅通联系服务代表渠道。 三项举措的推行,代表履职的积极性更加高涨。一是建立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片联系县人大代表活动小组制度。每年年底,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下到各镇召开各代表小组座谈会,把收集到的代表意见建议作为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依据。截止目前,县人大常委会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要点的代表意见建议22条;以“送阅件”形式转交政府研究处理的代表意见建议43条,极大地发挥了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职的积极性。二是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每年至少上门走访一次联系代表,面对面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及时了解代表心愿,反映代表心声。三是提出刚性要求,强化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力度。A类(当年必须办结)建议不得低于承办总数50%;B类建议原则上三年必须办结。去年下半年,常委会按照时限要求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B类建议续办工作进行一次系统“回头看”,确保了每一件代表意见建议落到实处。
推进县镇人大共同发展。 白河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从三个方面密切县镇人大之间的联系。一是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片联系镇人大工作制度,指导镇人大搞好规范化建设,提升镇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议制度,每次会议都邀请镇人大主席列席,让他们学习相关知识,了解全县工作。三是每年召开一次镇人大主席工作交流会,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有效推进了全县人大工作共同发展。
(陈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