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委中心组集中学法

21.05.2015  20:12

近日,白河县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门就增强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县进行了集中学习。县委书记陈晖主持会议并讲话,所有在家县级领导参加学习。

学习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明安就《宪法》基本知识作了专题辅导,分别从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晓华组织学习了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县委办负责人传达了《党政领导干部们保密工作责任制的通知》。

陈晖指出,《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宪法对国家的国体、政体进行了规定,对公民权益和国家权益进行了界定和保护,特别是结合国家和公民的具体实践有了准确的定位。党的领导下,只有坚持做到依宪治国,我们的国家才会井然有序,所有公民才有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力,才能通过宪法来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中心组组织大家对宪法重新学习,就是要求大家要进一步认识到它的重要性,要增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思想和自觉和行为,真正地养成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陈晖强调,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具体工作中,会涉及很多领域,包括在行政和执法活动当中,都有很多法律法规,这些都是从宪法当中产生出来的,只有把宪法学好了,对于其他法律的理解,站得层次会更高,而且更容易理解。我们学习《宪法》不能仅仅停留在文字上,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县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承担的职责和分管工作涉及的领域,认真研究相关具体的法律法规,把宪法的学习不断引向深入,真正把宪法落实到执政、行政和司法的具体实践活动中,体现到具体的日常生活当中。

陈晖指出,中办、国办出台《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内容很具体,措施很给力。这个规定就是专门针对某些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利来干扰司法办案、防碍司法公正、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出台的规定,《规定》指向性地切断通过关系网、利益输送,为我们公正司法营造好的环境,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执行,都做到自觉遵守。《规定》的出台,同时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党和政府支持司法、保障司法的态度,明确了党要继续加强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坚定了具体的办案人员公正司法的信念。公检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程序办案,要加强对执法司法办案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坚决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对办案过程中徇私枉法、制造冤假错案的进一步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公正司法落到实处。

陈晖要求,全县上下要增强学法遵法意识,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保密意识,真正做到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推进法治白河建设。

                          (白河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