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暴力抗拒执行 父子同被司法拘留

28.09.2016  03:37
        陕西法院网讯    9月22日,白河法院依法对妨害法院执行工作的徐自发、徐强父子俩分别司法拘留十日和十五日,并对徐强罚款10000元。

        余兰与徐自发买卖合同一案,经白河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徐自发给付余兰材料款6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徐自发未履行给付义务,余兰依法向白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徐自发既不履行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也未按照规定申报财产。白河法院依法对徐自发妨害执行行为司法拘留十日。白河法院在对徐自发实施拘留过程中,徐自发辱骂、威胁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扬言“敢执行就要执行人员的命”,徐自发之子徐强手持木工铁锤等威胁执行人员,阻止法院干警执行拘留措施。经劝诫训诫,徐强执意顽抗,并撕咬执行人员,造成多名执行法官、司法警察腕部、手部、肩部不同程度被抓伤、咬伤。白河法院当场决定对妨碍执行的徐强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0元,强制从执行现场将徐自发、徐强父子带离。

        白河法院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对执行中的各种拦路虎,高扬法治打虎棒,依法严厉打击。截止2016年9月,对规避执行拒绝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拘留50余案次,罚款30余万元,移送公安刑事打击2人。有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促推了执行工作质效,确保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