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法院强力执行护航重点项目建设

05.04.2016  23:00
        陕西法院网讯    在白河法院的强力执行推动下,被执行人雷英自觉腾空申请执行人白河县一企业营业房屋。3月31日,随着挖掘机的轰鸣声,这座早已列入白河电站拆迁红线的一幢商业用房被拆除,打通了白河水电站施工通道的“瓶颈”,有力保障了省级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2003年3月,被执行人雷英与申请执行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雷英租赁两间门面房,期限2年。因企业改制,申请人遂将出租的房屋及其他营业用房公开拍卖。雷英也参入竞买未果,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其长期占用拒不腾房。2015年4月省级重点项目白河水电站批准开工,涉案的两间营业房属于电站建设拆迁范围,因雷英拒绝腾房严重阻碍了电站施工中心现场搅拌站施工作业和车辆通行。2015年7月申请执行人将雷英诉至白河法院,经依法审理后,白河法院判决雷英立即腾房并给付房屋租赁费800元。判决生效后,雷英仍拒绝腾房。白河法院于2016年1月立案执行后,依法公告限期腾房,先后多次与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宣讲法律,劝其自觉履行,但被执行人没有自觉履行表示。汛期来临在即,电站围堰筑坝建设不容迟缓。3月24日,白河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雷英司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雷英承认错误,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及时腾房,并给付拖欠的房租。鉴于被执行人认错悔改,主动履行了判决义务,电站工程建设顺利开展,白河法院提前解除了对雷英的司法拘留。(文中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