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法院首次采用“要素式”庭审模式审理案件

15.09.2015  11:53
        陕西法院网讯    9月10日下午,白河法院在科技法庭首次采用“要素式”庭审模式审理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本至少需要半天的庭审,70分钟就完成了,大大提高了庭审的效率。各方出庭的律师均表示,这是他们首次遇到的庭审方式,感觉到庭审繁简得当、重点突出、效果明显。

        开庭前,双方当事人按照法院的指导填写了案件要素表,固定了双方无争议的事实和争议的事实,从而确定了庭审调查的重点。庭审时,经当事人同意后就双方有争议的要素开展法庭调查,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无争议的事实直接确认,不再组织双方举证、质证,而是着重查清双方有争议的内容,庭审简单明了。

      “要素式”庭审是一种新型庭审模式,其目的在于快速有序地开展庭审活动,提高庭审效率和质量。以往的庭审调查通常是法官根据诉辩双方意见归纳出争议焦点,因各种原因,当事人往往在庭审中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漫无目的地举证和陈述,从而导致庭审过程繁长,耗费司法资源。“要素式”庭审则根据固定类型案件特点归纳出相对固定的庭审要素,以此引导当事人进行举证和陈述,从而达到提升审判效率的效果。

        本次庭审由白河法院副院长张惠担任审判长并主审本案,全院20余名法官干警参加观摩。庭后,主审法官已针对此种类型案件归纳总结出要素式审理程序,在全院推广,以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的目的,从而缓解目前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