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稳步有序发展家庭农场

21.07.2015  09:34

随着“家庭农场”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我县许多农业经营者纷纷抢占先机,积极申请家庭农场认定注册,创办各县特色的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它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它的快速发展,有助于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整体效益。因此,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壮大,必须循序渐进、稳步推进。

截止目前,我县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有37家,其中:种植业8个,占22%;种养结合18个,占49%;养殖业10个,占27%;休闲类(养殖加观赏)1个,占2%。在已认定的家庭农场中白河县苏扒沟家庭农场、白河县富涛家庭农场、白河县绿园春家庭农场、白河县金银陈荣家庭农场、白河县麻虎镇骏鑫家庭农场5家家庭农场被命名为市级家庭农场;在市级家庭农场中白河县富涛家庭农场、白河县金银陈荣家庭农场、白河县麻虎镇骏鑫家庭农场3家家庭农场又被命名为省级家庭农场。对于已认定的家庭农场,鼓励其到县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为了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从产业奖补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2014年认定的家庭农场给予每家10000元的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