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茹:献身事业服务人民 惩恶扬善维护正义
白雪茹,女,45岁,中共党员,现任延长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白雪茹同志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上的女法官,她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凭借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以及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秉公执法,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清正廉洁,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她突出的成绩也得到了一致认可和好评:从1993年至今她几乎年年被县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年、2000年两次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年、2000年、2001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奖励工资一级;1999年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女法官”称号;2000年因工作突出又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一次;2006年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二等功”一次;2011年被延安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2011年白雪茹任延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以来,其分管的民事审判庭、立案庭均被授予“三等功”,该院的民事审判工作走在全市法院的前列。2014年,白雪茹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一等功”。
白雪茹同志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几年来,累计办理案件已达2000余件,调解率达80%以上,所办案件无错案、无超审限案件,亦没有上访案件。
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白雪茹同志从事审判工作十几年,从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到审判委员会委员,始终战斗在审判第一线,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秉公执法,忘我工作。
对于案件审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她有一套独特的工作方法。如将案件以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案件。此外,她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工作,白天开庭调查,晚间书写法律文书、阅卷。每个案件,她在庭审前都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充分准备,庭审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求每个案件都能让人民群众满意。多年来她以严谨的审判作风和科学的工作方法,每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达70件以上,为全院树立典范。
满腔热情 为民解忧
白雪茹同志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坚持以调为主,这样既杜绝了上访案件的发生,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她对那些胡搅蛮缠、无理取闹的当事人,更是耐心细致的解释,同时选择典型案件,深入事发地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并组织群众旁听,就案说法,引导当事人依法判断是非,进行自我教育。安河闫刘家果园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因该案的处理结果牵扯着全村村民的切身利益,如处理结果不妥,将会引起村民的集体上访,为此她和庭室的其他法官先后十多次到该村调查了解,且挨家挨户向村民讲解果园承包合同方面法律知识,使多数村民认识到了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单方撕毁合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根本上制止了村民哄抢果园的发生,最终使该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有力的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审理七里村早哇村与村民果园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她了解到类似的案件在附近村还有很多,很多村民都想通过该案的审理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为此她及时请示了院领导,将开庭地点放在早哇村,开庭前她组织旁听村民学习了农村承包合同的相关政策和法律,随后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当庭宣判,双方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十分满意,同时也达到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廉洁奉公 严肃执法
“打官司,要找人”也是许多当事人的诉讼心理。自参加工作以来,白雪茹始终严以律己、秉公执法。她公公正正执法,堂堂正正做人,从不接受当事人的钱物。
白雪茹同志献身事业、服务人民的崇高品质,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理想信念,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审判经验和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使她在工作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荣誉。在她的身上,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自觉实践“司法为民”重要思想的崇高品格,体现了一名党的基层干部尽职尽责,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最高追求的公仆情怀,体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心系百姓,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展示了当代女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和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