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的东西不同的重量 谁家的电子秤“有鬼”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柳峥 翟育国)生活中,大家离不开称斤买东西,这个时候最希望的,就是用秤买个公平和踏实。不过最近一些市民向《第一新闻》反映,在西安的南郭路上,一些水果摊的电子秤却有缺斤少量的问题。真有这种情况吗?来看记者的走访。
今天(7月30日)中午,记者来到了西安市碑林区的南郭路,在这里记者看到,沿街商铺和路边摊,的确有一些卖水果的商店和小摊。记者随即走进一家店,以购买香蕉的方式了解情况。
记者:“你这称准不准?”
西安某水果店老板1:“差你(斤)两补你一斤,补你十斤还不说一斤,我的称谁还没说称不准呢。”
为了测量秤的准确度,记者提前购买了一瓶净含量为550毫升即重量为550克的矿泉水,以此作为分量参考。既然老板说自家秤没问题,那么矿泉水的种量是多少呢?
记者:“我这是550毫升的。”
西安某水果店老板1:“对着呢,咋不对?”
记者:“你这都570多了那。”
西安某水果店老板1:“你没有瓶子嘛,光水光净量嘛。”
记者:“那你这瓶子能有2两?”
本想着用复称台即时称重,以辨别电子秤的准确度。但没有公共复称台,记者只好到另一家店去复称第一家店购买的香蕉。
记者:“能不能给我复称一下我这个?我这刚买的香蕉。”
西安某水果店老板2:“在谁家买的香蕉?”
记者:“在旁边那家。”
西安某水果店老板2:“我不敢给你称,人家来找我来了。”
老板既不愿说电子秤的情况,也不愿复称。记者随后来到第三家店复称之前买的香蕉。
记者:“你能帮我把这个复称一下不?刚刚在那边买的。”
西安某水果店老板3:“这个多钱一斤嘛?”
记者:“这是三块五一斤,十块零八。”
原本第一家店,单价3块5一斤的共11块的香蕉,在这家店复称后,总价却变成了10块零8。
西安某水果店老板3:“我们这称是不少的,别的地方,我就不知道了。”
作为计量单位的电子秤,应该有着相同的标准。可记者随即走访了几家店,同样的矿泉水和香蕉,却在不同的店里称出了不同的重量。目前,记者已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辖区的工商部门。在这里,我们也希望商家做生意时,能够诚信为先。缺斤少量的做法,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伤害了销售者的信誉,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