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省农机系统“道德模范”的决定

06.12.2017  00:57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管理中心,省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17年,全省农机系统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在全省农机系统形成了崇德向善、知荣誉、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在“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中,涌现一批事迹突出、品德高尚、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全省农机系统参与思想道德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逐级评比推荐,省局研究决定,对2017年度全省农机系统15名“道德模范”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不忘初心,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切实发挥榜样的表率作用,始终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各地市区,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集中开展典型事迹宣传,号召全系统学习先进,着力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着力提高全省农机系统思想觉悟、道德水平和文明素养;进一步营造追赶超越,争创一流的干事创业氛围。

附:全省农机系统“道德模范” userfiles/file/20171205151530.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