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6日,人民网等多家媒体反映“我省10县市孕妇碘营养不足”。王莉霞副省长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核查此事。
经查,“华商报”报道我省2015年府谷、神木、吴堡、镇巴、洛南、商南、山阳、镇安县和韩城市等9个县(市)孕妇尿碘水平低于150μg/L,米脂县孕妇尿碘低于100μg/L。这个结果是2015年我省重点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时10县(市)自查结果,报道属实。尿碘是动态的指标,该结果仅代表短期内孕妇尿碘水平。发现孕妇尿碘低的问题后,省卫计委已经要求省、市、县地方病防治机构针对目标人群采取针对性补碘措施,加强对孕妇碘营养相关知识健康教育和补碘指导,通过饮食和碘盐等补碘措施,该人群尿碘水平已恢复正常。下一步,省卫计委将继续坚持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做好全省碘缺乏病防治工作。一是协调盐业管理部门,加强全省盐业市场管理,杜绝私盐冲销,加大监督监测力度,确保市场供应合格碘盐。二是结合2015年监测结果,认真分析碘缺乏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推动防控措施落实。三是加强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加大科学补碘宣传力度,促使群众养成正确食用碘盐的习惯,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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