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宝鸡建设
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宝鸡建设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上官吉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深刻回答了在当今中国建设什么样的法治国家、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一 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 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 陕西 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我们而言,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正确方向,着眼问题 导向,突出为民取向,全面推进法治宝鸡建设,加快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夯实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 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的法治根基。
一、坚持用法治理念引领深化改革。 法治是改革的压舱石,改革能不能行稳致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治体系是否 健全、是不是有法可依。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无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破重大利益藩篱,还是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都迫切需要坚持法治 先行的理念,把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首先做到重大改革举措于法有据、有法可依。正是基于这些考虑,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 权;省委《实施意见》也强调,适时建立设区市人大立法工作机构。我们要紧盯中省政策动向,分“两步走”,做好承接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第一步:搞好 立法调研。在加强市委对立法工作领导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尽快筹备建立专门法制工作机构,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抓紧 组织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立法的项目进行调研。第二步:加快立法实施。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改革方向,坚持为需而立、急用先立,围绕转型发展、治污降 霾、统筹城乡、社会治理、改善民生等工作,加快重点领域立法步伐,健全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法不 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法律从本质上讲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最重要的是过程科学,一个基本方法就是走群众路线。要坚持开门立法,公 开向群众征求立法项目,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把立法的过程作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凝聚民心、汇集民智的过程。这样制定的法律法规也才能真 正管用。
二、坚持用法治方式履行政府职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政府是实施法律法规的主 体,在法治建设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客观地看,当前法律实施环节存在的很多问题,不少是由于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松,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引起 的。唯有把法律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到社会之中,以法律定纷止争,才能充分发挥法律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保障社会有序运行、维护地方长治久安的作用。要依法全 面履行政府职能,确保政府始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首要任务,其核心要义是以法定化方式确定政府权力的来源和边界,把各类行政行为 全程纳入法治轨道。为此,一方面要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强化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把该管的事情管理好;加大简政放权力 度,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真正做到市场有效率、政府有作为。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加快修订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和“负面清单”,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事权的规范化和法律化,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实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三、坚持用法治力量维护公平正义。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 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尤其是在依法治国的新常态下,司法在消除社会不公、维护公平正义方面扮演 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全面推进法治宝鸡建设,必须把公正作为法治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力量。要积极稳 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坚决破除各种潜规则,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反 对和克服特权思想、衙门习气、霸道作风,坚决反对和惩治粗暴执法、野蛮执法,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束缚、机制性障碍和保障性困扰,确保法院、检察 院等司法机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外部干扰,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凡法事者,操持不 可以不正。”实现司法公正,关键取决于法治工作队伍的能力素质。要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大家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信仰上的坚定,始终忠诚于党、忠 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宪法和法律。要坚持司法为民,巩固提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地扫“四风”、转作风,积 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让大家相信法律、依靠 法律,从而发自内心地拥护法治、信仰法治。
四、坚持用法治精神护航转型发展。 实事求是地讲,通过近三十年的普法教育,我市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 明显增强,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有的同志不善于用法律手段处理社会矛盾,有些群众不善于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甚至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 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突破了法治底线,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都干不成。全面推进法治宝鸡建设,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守法、依法办事的正确导向,形成人 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无论是党政部门、企业、单位,还是社会公众,都要依法依规办事。各级党组织要带头依规治党、依法执政,各级领 导干部要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帮助引导 广大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养成法律习惯,善于依法维权,在享受自己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必须尊重别人的权利和自由。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理性表达,任何 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法律意识不会自发产生,必须靠教育。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着力提升全市人民法律素养,筑牢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基础。要 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持续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活动。要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开展法治城市、 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镇村、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要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推进法治与德 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总之,要通过持之以恒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浓厚氛围。
蓝图已绘就,目标在召唤,人民在期盼,法治宝鸡建设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各级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更加自觉地运用法治方式 和法治手段,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全面推进法治宝鸡建设,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提供坚强的法治 保障。 来源:宝鸡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