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5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16.03.2015 21:42
本文来源: 建设厅
2015年3月16日 2015 年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2015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工程质量治理为主线,以建筑安全生产为底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夯实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基础,不断推动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一、扎实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一是 认真落实“两年行动”各项部署。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质量监督机构作用,坚持每四个月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推动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每月收集汇总检查整改情况,省厅每半年对全省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组织召开“两年行动”暨文明施工现场会,激励先进、鞭策落后,推动企业实施“质量兴业”战略。 二是 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把全面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挂牌督办等方式结合起来,积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采取突击性、随机性、扫马路式的飞行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及时消除质量隐患。注重问责,从严处罚,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严重质量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和曝光,形成不敢违法违规、不想违法违规的局面,实现对工程质量有效监督。 三是 严格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进一步加大质量事故质量问题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将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的处理结果载入诚信平台,并在媒体和网络上曝光,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促使企业把精力放在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技术水平上,引导和推动建筑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督促各地按月报送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不及时报送的进行曝光通报。 四是 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坚持查纠并举、查处并重,及时发现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认真进行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行“质量安全体验区”和样板间制度,继续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五是进一步发挥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活动为契机,指导各地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弘扬正面典型,曝光违法违规案例,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形成更加有利于工程质量水平提升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万里行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强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一是 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省安委会扩大会议和江泽林副省长、赵政才局长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是 严肃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巡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在全面监管的基础上,针对事故多发、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三是 加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模板坍塌、塔吊安拆和高处坠落事故多发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生产防护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意见》,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按照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 四是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严肃查处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将查处情况在全省进行通报,曝光相关责任企业名称及责任人员姓名,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是 推进标准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结合我省行业监管实际,研究制定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全面实施,逐步实现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施工作业人员行为标准化、施工现场设施设备标准化,不断提高企业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是 推进规范化。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工作规程,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监督行为,加大程序监督和行为监控力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七是 推进信息化。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的作用,提高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信息传输效率,不断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八是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九是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好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建筑企业、项目进行安全生产常识宣讲,不断增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三、强化常态化扬尘治理,确保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持续抓好《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贯彻落实,确保扬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 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推进扬尘治理。把扬尘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坚持“预控为主、综合治理、注重长效”的方针,以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标准,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真正把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 严格落实各方扬尘治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监督管理作用,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扬尘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动态监控,促进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 三是 严肃查处扬尘污染违规行为。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扬尘治理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采取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措施,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对于整改措施不落实、降低扬尘治理标准的施工工地,要责令停工整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 四是 加强扬尘治理常态管理。把扬尘治理纳入文明工地验收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加强常态化检查督查,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绿色施工、文明施工水平,使全省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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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2015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