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巧用传真解纠纷 便民诉讼暖民心

04.02.2015  10:36
        陕西法院网讯    丈夫诉讼离婚,远在外地务工的妻子无暇顾及,消极应诉,法官耐心劝导促调解。近日,铜川市王益区法院运用传真、电话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省时省力,体现了司法便民、利民,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和称赞。

        梁某与妻子顾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尚可,于2008年4月育有一子。2010年3月,梁某身体不适,医院诊断为尿毒症,久病床前的梁某渐渐地感受到了妻子的变化,不断的报怨声和争吵声,也让梁某嗅出了两人婚姻的危机。2011年5月份,顾某以照顾其母为由,离家而去,对患病的丈夫和尚需母亲爱抚的幼子不闻不问,自此两人分居至今。梁某深知两人婚姻走到尽头,无奈起诉离婚。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告顾某,得知顾某本人在杭州务工,其表示同意离婚,只是路途远不方便回来应诉。承办法官想到若缺席判决,小孩抚养权、财产、债务问题难以解决;若让被告到庭应诉,被告在答辩期、举证期、开庭期间来返往复,耗时耗力,就电话征询被告意见,通过传真的方式将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等庭前文书送达给被告,被告也通过传真确认收悉。通过电话、传真,承办法官多次做被告的工作,消解被告的抵触情绪,传达原告意见,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很快就儿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梁某签字后,承办法官及时将调解笔录通过传真的方式发送给顾某,顾某确认签字后又通过传真发给法官,调解书通过邮寄送达给顾某。一起离婚纠纷就此圆满调解,原、被告均满意。

        离婚案件,需当事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又远在外地,该院法官通过电话、传真,远程讲法律,化解矛盾纠纷,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成本,体现司法为民,效果良好。(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