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理处参与处置一起甲醛泄漏事件

06.01.2015  22:41


2015年1月4日凌晨5:30,一辆运送甲醛水溶液的罐车行驶到310国道周至-眉县交界处时,因路面结冰、坡道转弯发生侧翻,导致罐内甲醛水溶液泄漏至路面及国道排水沟。

我处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市环境应急中心人员赶赴现场,会同周至县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置。根据我处人员现场勘察,肇事车辆(车号:陕C31372)属于宝鸡市吉隆特特种公司,目的地为户县蒋村养猪场。车辆侧翻后造成车顶法兰盘损坏,罐内甲醛水溶液泄漏,泄漏量约1.5吨,现场有较强刺激性气味。事件发生后,各部门在第一时间采取了紧急疏散群众、道路车辆限行、消防泡沫冲洗、构筑砂石围堰防止漫延等措施;市环境监测站设置3个监测点,对周边空气进行实时监测;宝鸡氮肥厂调派专用吊车,空置罐车赶赴现场参与现场处置;现场处置产生的消防水、砂石围堰按危险废物,全部交由陕西新天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收集处置。

截止1月4日17:30,肇事车辆完成甲醛水溶液倒罐工作,新天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将消防水、砂石围堰收集完毕,三个监测点位的污染物监测数值大幅下降。整个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