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2015年以来,咸阳市教育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咸阳市委关于落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咸阳市纪委关于落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通过实施“六个重点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一是 重点监督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情况,监督局领导班子、直属单位班子,全体干部贯彻执行好党的纪律、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和上级的决策部署情况,监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 二是 重点监督党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三是 重点监督国家教育专项经费的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补助公用经费,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等各类专项经费划拨落实、使用、监管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四是 重点监督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严禁乱补课、乱招生、乱收费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提高师德师风行为,树立教育形象。 五是 重点监督各类招生考试、测评、职称评定、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的执行情况,严格程序、确保合法合规、阳光透明、公平公正。 六是 重点监督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建立并落实权力清单制度的情况,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制度,监督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严肃查处公款请客送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问题,以及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责任编辑:徐绒绒)
咸阳市教育局“六个重点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
西安19:21 02.04.2015 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