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举措监督诚信经营 着力推进“诚信陕西”建设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费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随之而来的是在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和维权事件。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三是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在今年的3.15维权日,陕西省多部门多举措监督企业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着力推进“诚信陕西”建设。
陕西14个行业顾客满意度指数公布 超级市场行业最高 白酒酿造行业最低
3月15日,“2015年度陕西顾客满意度测评结果揭晓活动”召开,公布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14个行业顾客满意度综合指数。
自2015年5月至12月,省用户满意度测评中心等单位采用“随机拦访”、“电话调查”、“神秘暗访”等多种调查方法,对陕西省从事银行、保险、电力、石油化工、公共交通、通信服务、家用电器、旅游景区等民生领域的14个行业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合计发放问卷48176份,有效问卷47251份,废卷925份,问卷回收率达到98.08%。其中,超级市场行业指数满意度数最高,为80.66,白酒酿造行业满意度指数最低,为69.19。此外,(省会)公共交通行业满意度指数73.09,通信行业满意度指数72.97,旅游景区(5A)行业满意度指数达到77.35。(记者 汪曼莉 实习生 乔洁)
陕西举行3·15现场咨询活动 房屋交通工具通讯行业投诉多
3月15日上午,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在西安市新城广场开展咨询宣传活动,纪念第34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消法、广告法和商标法等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权益。
“你们不指导,我还真分不清这是真酒还是假酒。”消费者马某在省工商局工作人员指导下拿起一瓶酒从包装到商标仔细观看、辨别,并不忘嘱咐,“要多宣传,多打击,让假冒伪劣商品远离百姓。”
据了解,此次活动省工商局、省消协共出动业务处室骨干、法律专家等75人,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现场接待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受理投诉14件,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为房屋类、交通工具类以及通讯行业。(记者 徐颖 实习生 郑晨波 通讯员 郑爱民)
陕西14日起开展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 严查以“节假日除外”为由取消服务
陕西省工商局3月14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市场监督,规范商业预付卡宣传服务和经营秩序,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了解,本次重点整治宾馆、酒店、餐饮、商场、超市、医疗服务机构、美容美发店、洗衣店、洗车行、健身、家政等行业销售商业预付卡业务的经营主体和消费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工商部门将认真排查,依法查处无照无证销售商业预付卡等违法行为,检查经营主体是否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备案;依法对商业预付卡购卡章程、协议、合同中存在的故意减轻或逃避经营主体应承担的责任,限制消费者权益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规范;依法查处以虚假说明、欺骗性的销售诱导、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依法查处自行设定商业预付卡使用门槛,限制消费者正常消费的行为;依法查处未在章程、协议、合同中出现的,以“消费额度不足、价格上涨、节假日除外”等为理由,单方取消优惠活动,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地址等情形,不能继续提供服务,未提前告知持卡消费者,也未能妥善处理善后工作以及经营者以更换老板、更换卡片等为由不承认原来售出的商业预付卡,要求消费者重新充值或补充充值后才可继续使用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
对发现的经营主体利用发行商业预付卡进行变相融资、集资甚至诈骗的,将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系,及时移交案件线索。(郑爱民 首席记者 姬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