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行《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28.10.2014  20:09

 

 

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4年9月26日由娄勤俭省长签署省政府第179号令发布, 11月1日起正式实施。10月27日,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媒体联络办公室、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召开《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岳喜栋在介绍《办法》的立法背景时指出,我省机关事务工作还存在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资源不统筹、标准不统一、工作职能交叉等问题,导致出现同级政府之间、部门之间服务保障标准差距过大、资源配置不公和奢侈浪费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和谐机关、节约型机关的建设。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的服务、保障水平和能力,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了《办法》。省政府法制办书面征求了设区市和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网络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召开了省政府相关部门、省政府法律顾问参加的专题论证会。在此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办法》进行了严格审查。

办法》共六章四十三条,对适用范围、主管部门、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法律责任等做出了具体规定,对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促进廉政建设,推动我省机关事务走上法治化轨道将起到积极作用。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孟军就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五条措施:崇尚法治,深入学习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把握重点,切实贯彻《办法》等机关事务管理法规制度;健全机制,扎实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抓住主线,进一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督查,确保《办法》的贯彻落实。

发布会由省政府政务公开和媒体联络办公室主任唐少鹏主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徐进介绍了全国各省市区制定《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情况及制定《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意义,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院长、教授杨宗科介绍了《办法》的法律意义。

                            (综合协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