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第77次主任会议

17.12.2015  10:52

  12月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77次主任会议,传达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玮、安东、李晓东、吴前进、李金柱和秘书长唐俊昌出席。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安排意见,根据安排,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会期一天半。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我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以及省政府《关于我省贯彻实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我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转交省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一府两院”位负责人履职报告的审议意见,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分送省委、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和省委组织部,书面反馈报告人,印发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委托起草地方性法规工作的规定(讨论稿)、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讨论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协商工作规定(讨论稿)及说明,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会议还分别听取了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实施办法(讨论稿)、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实施办法(讨论稿),决定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