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本网讯 3月8日,中共陕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召开大会,表彰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机集体。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荣获2014—2015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和省直机关文明办、省住建厅文明办的指导下,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紧紧围绕住建厅“突出两项重点、推进三项提升、深化四项工作,促进五个转变”的工作部署,以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有所创新为原则,以道德建设、文化建设、环境建设为主要内容,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积极推进“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现了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标兵”称号是对过去成绩的肯定,更是对未来精神文明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省住房资金中心全体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使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切实为中心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力量和道德滋养,为“三个陕西”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梁新星 通讯员 冯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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