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8月9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例行政策吹风会上获悉,目前,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会议邀请省水利厅、安康市、西安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全面解读《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并就我省河长制的重点工作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我省河长制工作的重点是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得到陕西省、市、县、乡四级的积极响应与落实,在6月底建立了全省河长制工作组织和责任体系,河道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倒垃圾、排污水、采砂石等突出问题得到基本遏制,汉丹江水质保持在二类标准,继续保持优良,渭河干支流水质持续向好,污染物浓度降低,广大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有所提高。
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一是率先建立省级河长。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任总河长,八位省领导担任8条主要河流的省级河长。二是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到位,共设市级河长117名,县级河长1097名,乡(镇、街办)级河长3818名。各市、县、区全部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1167个乡镇也出台了工作方案。三是河长督办责任明确。明确省级相关厅局分别为省级8位河长的督办联系单位,各市也明确了市级相关部门作为市级河长的督办联系单位。四是强化技术支撑。以水利厅、环保厅相关事业单位为基础,组建了河长制工作技术支撑服务体系。五是强化江河库渠监管。由省河长办12个成员单位牵头、省水利厅参加,分组对全省各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开展群众调查问卷,促使各地加快工作进度,并严厉整治和打击各种危害湖河库渠安全、水生态、水环境的突出问题和违法犯罪行为。
下一步,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在继续健全完善工作和责任体制上下功夫,以水流不污染、砂石不乱采、岸线不侵占为底线,抓好名录体系、规划体系、方案体系、施策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六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