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指导意见

28.05.2015  11:47

      ●5年内全面完成市、县所属勘察、设计单位事改企工作
        ●实现部、省、市(区)数据库互联互通
        ●推动企业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六大方面21条具体指导措施,以进一步推进全省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要深化体制改革,积极引导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实施改企建制工作,5年内全面完成市、县所属勘察、设计单位事改企工作。鼓励员工持股和技术、管理入股,建立股权激励机制。推动机制创新,企业应积极研究适应市场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竞争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增强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要推进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工程勘察设计信息化监管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部、省、市(区)数据库互联互通。要优化资质审批程序,厘清权力清单,简化办事程序,主动为企业服务,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设置任何排斥、限制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区的市场准入条件。要建立和完善符合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实际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招标投标活动中积极推行银行保函和诚信担保。
        要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研究出台《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动态监管办法》,加强对企业经营活动、从业人员情况、勘察设计业质量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快建设施工图审查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省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通报制度。
        推动设计创新,推动企业在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强化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创建技术研发中心,鼓励企业申报科技进步奖,对获得国家和省级科技进步奖的企业,在资质升级和人员职称晋升中给予优先。
        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省内具有竞争实力的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引导企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推动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加强融资担保支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对重点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实行一企一策。推动企业参与村镇建设,鼓励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积极参与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

      (新星  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