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获省政府批准

07.09.2016  20:14

  近日,《陕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获得省政府批准,为全面推进我省“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基础。省环保厅高度重视规划工作,在对《陕西省“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进行细致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国家“三个十条”(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大纲和《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先后征求了各地市人民政府、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在网上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最终商省发改委形成了《规划》。

  我省《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新要求,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确保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建设更高水平“三个陕西”做出重大贡献。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