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西安举行
7月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西安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6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张广智所作的有关人事安排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初审意见,将条例名称修改为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在内容上更加突出保护优先、统筹协调、有序利用。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肇娥作的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经初次审议后,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意见,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对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等有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完善,提出草案二审稿提请本次会议审议。
受省政府委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卢建军作了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全省上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呈现总体向好、结构趋优、活力增强、质效提升态势,主要指标好于预期,处于全国第一方阵。下半年,将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奋斗姿态,正视问题、抢抓机遇,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并争取更好结果。
受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厅长丁云祥作了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2017年省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2018年财政收入质量提升,重点行业税收增速良好,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收支管理,深化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厅长赵宝田作了关于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在逐项报告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精准扶贫审计、污染防治审计等情况后,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建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乔军作的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认为,省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较好地完成了省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建议批准该草案。同时建议,要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进预算、决策工作,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受省政府委托,省教育厅厅长王建利作了关于我省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的报告。报告指出,我省始终坚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统筹资源,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将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达标任务。提出要针对“乡村弱、城镇挤”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大投入、提升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发展,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再上新水平。
受省政府委托,省扶贫办主任王卫华作了关于我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我省将在2017年顺利实现国家考核“翻身晋位”目标基础上,积极应对时间紧迫、攻克深度贫困任务艰巨等挑战,以深度贫困攻坚为重点,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力争2018年23个县摘帽、101.7万人脱贫。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晓明作的关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的说明。
被提名的副省长人选作了表态发言。
当天下午,会议分组审议了《西安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咸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铜川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条例》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及说明,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修改情况的汇报,有关人事议案等。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朱静芝、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和秘书长韩水岐出席会议。
副省长魏增军,省政协副主席王卫华,省监察委员会、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和预算审查咨询部分专家,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35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 (记者:耿薇 见习记者:李妮)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