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开幕 审议《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
11月17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胡悦、黄玮、安东、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和秘书长唐俊昌出席。
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先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作的关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作的关于《陕西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肇娥作的关于《陕西省地下水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屈方方作的关于《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稿)修改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彭随义作的关于《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试行)》(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孙晓杰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方玮峰作的关于我省贯彻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张社年作的关于我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陕西省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省政府秘书长陈国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平利、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程紫平分别作的履职报告。
当天,会议还分组审议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2号、4号、6号、7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等。
副省长冯新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本次会议。部分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40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