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
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等法规案,听取和审议关于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陕西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11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讲话,副主任胡悦、黄玮、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和秘书长唐俊昌出席。
在通过本次会议的议程和日程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何少林作的关于《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东武作的关于《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屈方方作的关于废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决定(草案)的说明,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戴征社作的关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省农业厅厅长白宜勤作的关于《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草案)》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力军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杨冠军作的关于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审计厅厅长李健作的关于陕西省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被提名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人选,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选和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在全体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在大会议程结束后,赵正永在讲话中指出,昨天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各级党委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保持政治定力,充分认识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完善的高度来把握人大工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勤奋工作。要认真学习传达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精神,深刻领会会议的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好省委对加强人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把《决定》提出的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要善始善终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工作,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达到思想上正本清源,作风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抓好党建工作;要结合目标责任考核对党员进行一次全面测评,始终保持整风精神,开好民主生活会,抓好各项工作,确保年底目标责任考核圆满完成。
副省长庄长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厅级干部,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韩城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本次会议。3位全国人大代表、16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30位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记者:耿薇 见习记者: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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