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等
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25日在西安召开
本报讯 (记者 耿薇)在顺利完成各项议程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1月27日下午在西安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黄玮、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和秘书长唐俊昌出席。
会议表决通过了《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两个法规经过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多次审议、修改完善,已基本成熟,将在规范测绘成果管理、促进测绘成果利用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两部法规均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陕西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陕西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十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决定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15年1月25日在西安召开。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2、3号和9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5、6、11、12号和第15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第13、14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吕春泉辞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在当天的闭幕会上,新任命的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张宁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佑荣、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霄领取了任命书。
胡悦在会议结束时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严格落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在本次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要求,立即行动起来,做好省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决定》的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使《决定》中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确保每项整改任务及时整改到位。抓紧完成好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起草好2014年度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筹备好明年年初的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谋划好明年工作。
副省长庄长兴、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列席会议。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