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六项举措推进改革任务进度快成效显

15.11.2015  14:26
 

2015年,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采取六项有力举措,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截止10月底,作为牵头单位或第一牵头单位的40项改革任务已完成32项,其余8项改革任务待中央出台相关文件后予以落实完成。其中,省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印发的《省司法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由司法厅牵头的15项任务已全面完成,《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的意见》和《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两项改革任务文件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定通过并下发实施,整体工作走在了政法部门前列,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其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障。厅党组高度重视改革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乌永陶及分管副厅长麻仁伟多次听取司改办相关工作情况汇报,亲自参与重点改革任务调研,带领司改办同志到省编办就人民监督员机构设立问题进行汇报协调。为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相关问题解决,厅党组会议4次对改革事项进行研究,对改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要求,为各项改革工作的扎实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五个改革文件印发后,按照厅领导的指示要求,厅法制研究处(司改办)都在第一时间对涉及司法厅的任务,按照工作职能进行了分解细化,将每一项任务落实到牵头单位和处室,明确进度及工作要求,报经厅领导审定后以厅发文件下发执行,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落实会议精神,积极改革探索。认真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有关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容及省司改专项小组会议精神,对标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改革的要求,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2次会议审定通过并以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法宣传教育的意见》后,为确保改革意见落到实处,及时制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两个配套的指导性文件。对于条件已经成熟的,上级认可肯定的改革内容,全面进行深化并大力推行;对于条件基本成熟,但缺乏中央文件支撑的改革内容,积极进行完善,确保中央文件出台后,能够立即执行,迅速展开;对于改革条件不成熟,掣肘问题突出的改革内容,加强协调沟通,积极创新,主动作为,确保改革任务能够顺利完成。

四、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工作规范。建立了司改情况月报制度、推进会制度、督查督办制度、任务完成销号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台帐制度,要求所有牵头单位及处室都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报送每月司改任务进展情况。厅司改办每月召开一次推进会或专题会,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督促任务落实,由分管厅领导进行点评,及时将司改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省委改革办和省委政法委,对完成任务及时予以销号。截止目前,已召开推进会7次,向司法部、省委改革办、省委政法委书面汇报12次。同时还建立司改文件归档制度,建好工作台账,目前已归档各类文件、资料117份,为迎接省上考核做好准备。

五、认真督促检查,确保改革进度。为抓好任务落实,厅法制研究处在分管厅领导带领下先后12次对省监狱局、戒毒局和基层监所以及相关处室司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召开座谈会8次,查阅资料300余册,对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一些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厅领导和省委改革办、省委政法委进行汇报,争取尽快得到解决。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为扩大全省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影响力,一方面注重抓好工作动态、做法经验等改革信息的报送,一方面抓好媒体的宣传。今年以来,先后有13篇重要改革信息被省委改革办《改革工作动态》、司法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简报采用,有21篇司改情况的新闻稿件在《法制日报》、《陕西日报》、《华商报》、《西部法制报》等主流媒体发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法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