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命名表彰一批“平安农机”示范社

17.10.2017  03:48

近期,省农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命名表彰了我省首批“十三五”时期“平安农机”示范社,进一步落实和强化了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安全监管。

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是完善农机安全责任体系的有效措施。2017年,我省把落实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年初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农机合作社安全管理和监管提出了要求。在“十三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中,我省提出每年要命名表彰一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得力、效果突出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引导助推我省农机合作社安全、文明、健康发展。在今年“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中,经县级申报、市级审核验收、省级抽查考评、综合评议,命名西安市金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咸阳市东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29个合作社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社。

在命名表彰“平安农机”示范社同时,省农业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还命名宝鸡市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临渭区、眉县、旬邑县、扶风县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命名魏俊超、王树建等29名同志为省级农机安全监理示范岗位标兵。通过“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落实,农机安全监管对象全覆盖,推进“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和良性发展,进一步的夯实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

 

  安全监理处 王胜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