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税局完成小微企业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工作

12.11.2014  10:47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要求,省地税局信息处于2014年10月31日晚发布程序,将营业税起征点调整至3万元。为保证全面、准确地执行政策,省地税局信息处与各相关处室密切配合,制定了详细的调整方案,从系统调整和数据维护等两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在征管业务系统中,根据纳税人类型,对管理服务、申报征收模块的相关业务功能进行了调整。二是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省地税局信息处在后台统一维护了符合优惠条件的37510户个体纳税人的个体双定信息。通过开展以上工作,从11月1日起,我省所有小微企业即可顺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