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权益部喜获2013-2015年度全省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历经申报、现场考察等系列严格的评选程序,省妇联权益部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评选表彰为“2013-2015年度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权益部干部鹿婵娟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省妇联权益部荣获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
省维稳办考察组考察省妇联权益部维稳工作
近年来,省妇联权益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维权维稳并重,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加大社会矛盾化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一是强源头,立法调研有作为。推动省人大将反家暴及家政服务业列入立法计划,起草《陕西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立法建议稿),并征求社会意见。全国率先与省农业厅联合下发文件,切实维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进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加省委省政府开展的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检查督导工作,中国妇女报头版刊登。深入基层开展留守妇女权益保障状况、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状况调研,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二是大宣传,典型示范求引领。编发《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读本》《陕西省妇联“六五”普法宣传卡》《学生自我保护手册》等宣传资料40多万册,制作宣传展板500块,宣传彩页10万余份。在全省开展“妇女儿童普法宣传作品”、“儿童安全保护知识进校园”、“建设法治陕西 巾帼在行动”、“三秦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千名女法官送法进妇女之家”、“妇女维权周启动暨陕西法治大讲堂进乡村”等宣传活动14075场次。坚持在《秦风热线》、省电视台《第一新闻》、《都市快报》等栏目做专题宣传和案件点评。联合省综治办开展“平安家庭”示范创建活动,三年来共表彰30个示范县(区)。三是重创新,难点重点求突破。建立完善五级信访网络,县以上妇联全部开通“12338”妇女维权热线,建立各类维权服务机构2501个,创建“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215个,覆盖全省的维权网络基本形成。在咸阳基层法庭试点设立“家事纠纷合议庭”。加强服务队伍能力建设,举办全省妇女信访代理培训推进会、妇联系统婚姻家庭咨询师培训班、婚姻家庭咨询暨心理疏导能力建设和维权志愿者研讨会等各类培训,成立省妇联维权志愿者讲师团,不断提高维权队伍专业化水平。联合省高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女性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见》,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给予充分肯定,作出重要批示,中国妇女报头版、全国妇联简报、陕西法治建设刊登。四是强服务,矛盾纠纷求化解。坚持主席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信访接待制度,制定《陕西省妇联处置重大、紧急异常信访事项工作预案》,健全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注重发挥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一站式”维权服务作用,三年共受理各类信访投诉3524件次,妇女上访量逐年下降。办结法援案件109件,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挽回各类经济赔偿近700余万元。2014年省妇联搬迁之际,与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建“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得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的充分肯定,称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模式。《中国妇女》杂志现场采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全面报道我省妇女维权工作。五是办实事,救助帮扶求和谐。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支持,严格实施省妇女儿童民生项目1200万元,救助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及贫困妇女6717人。大力开展留守妇女关爱工作,各地建留守妇女互助组6068个。关注妇女舆情热点和典型案例,有力发出妇联维权之声。主动跟踪《陕西一产妇生下四胞胎处境困难》事件,积极看望救助。对媒体报道的《雁塔城管女临时工全部被辞退》、《三位准妈妈同时被单位辞退》等典型侵权案件,会同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动调查跟进,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面对一位患上“鼻腔动脉瘤”即将分娩、有生命危险孕妇的求助,协调省卫计委等部门,妥善将其安置省人民医院,使母子生命得以保障。向宁夏回族伤重儿童家庭伸出援手,让患儿得到专业救治。
2013-2015年,省妇联妇女维权维稳工作受到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充分肯定,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西部法制报等多次刊发。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陕西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办理的法援案件获得“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陕西省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陕西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工作入选“2014年全国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全省农村留守妇女权益保障情况调研报告》获省委维稳办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省妇联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在《中国妇运》《西部法制报》刊登。《伸出温暖的手—陕西省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情况调研与思考》,获陕西省妇联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未成年保护工作、“六五”普法宣传工作等分别在中省重要会议上作经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