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召开会议 胡和平主持并讲话 刘国中贺荣出席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3月29日召开会议,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胡和平主持并讲话。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胡和平主持并讲话。省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刘国中,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副主任贺荣,省委常委张广智、王兴宁、庄长兴,省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等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等文件。
胡和平强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围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为我们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
胡和平强调,要坚持科学立法,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严格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公正司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全民守法,培育法治文化,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胡和平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各类资源力量,谋划实施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依法治省有力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