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13.06.2016  17:37
 

  6月12日下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精神,讨论审议我省改革具体事项。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娄勤俭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胡和平,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姚引良,领导小组成员郭永平、毛万春、陈强、祝列克、庄长兴、郑小明,副省长王莉霞、冯新柱、姜锋,省法院院长阎庆文,省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等出席。 

  会议原则通过了《陕西省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陕西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陕西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省性文艺评奖改革管理办法》《陕西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陕西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在深化全省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娄勤俭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精神,紧跟中央改革步伐,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特别要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奋力打赢“三去一降一补”歼灭战,切实做到与中央同心同向、同频共振。要结合省情系统谋划自主性改革,高质量制定改革方案,突出举措的可操作性,狠抓各项任务落实,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娄勤俭强调,今年时间已快过半,各级各部门要对照年度工作要点和台账进行梳理盘点,未按进度完成的要分析原因抓紧组织推进。要加大督察力度,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