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打非治违”着查八个共性

21.06.2015  10:46
    近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着力查处、打击和治理八个方面共性问题。

  近年来,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占全省事故总量的40%以上,较大事故占到近70%,重特大事故基本都是因非法违法造成的。这八个共性问题为:

  一是无证、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

  二是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

  三是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四是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五是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

  六是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七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八是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非法违法行为。(记者张斌峰)


责任编辑:易寒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