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调研

24.09.2014  08:56
  本网讯 记者日前获悉,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长确定事项落实通报单》(〔2014〕第6号)要求,省住建厅决定开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调研。   省住建厅指出,各地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污水处理厂,依据2012、2013年财务报表,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场运行成本调查表的要求如实填写运行成本数据上报。按照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场运行成本调查表必须依据当年财务决算报表填写且保持一致;填写的职工人数须同时包含在册和临聘人员。(胡怡)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