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在陕等9省市推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

12.10.2015  10:30

  

  10月11日,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和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精神,按照2015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要求,人民银行在前期山东、广东开展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形成可复制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湖北、四川、陕西、北京、重庆等9省(市)推广试点。

  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部分贷款企业进行央行内部评级,将评级结果符合标准的信贷资产纳入人民银行发放再贷款可接受的合格抵押品范围。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试点是完善央行抵押品管理框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操作的有效性和灵活性,有助于解决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格抵押品相对不足的问题,引导其扩大“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社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

  “这是一项创新,有助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更多资金鼓励创业创新。” 英大证券经济学家李大霄对记者表示,这个举措是为了增加市场流动性,有助于提高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增加其提供贷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