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设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锁定十重点

13.12.2016  17:20
  本网讯 日前,省住建厅转发了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并要求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深刻汲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大事故教训。   据了解,此次整治重点集中在10个方面,一是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建设项目是否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二是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工期定额管理规定,赶工期、推进度、突击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四是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应急救援物资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是否进行应急演练并检验其符合性;五是施工单位是否建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等管理制度并落实;六是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并落实;七是施工现场用电、用气、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冬季施工措施、防火防中毒制度是否落实;八是对脚手架、高处施工平台、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进行审核、专家论证并进行现场实施、监理、验收;九是施工现场使用的施工电梯、塔吊、起重机、架桥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及脚手架的搭设是否牢固可靠,是否存在松动、失稳、倾斜等因素;十是城市地下工程施工对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是否采取防护措施,对工程支护结构、围岩以及工程周边环境的施工是否监督到位,地下施工现场排水设施设置及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多工序交叉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落实,施工临时用电、消防、通风与防尘、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设备等是否完好有效。   《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以强烈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加强督导检查,深化隐患排查,切实做到隐患整治“无缝隙、全覆盖、零容忍”,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加强安全执法,突出打非治违,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治实效,各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采取断然措施,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全面开展本行业、系统在建工程的安全专项整治,将分别组成工程建设安全专项治理督查组,对各市区所属行业领域在建工程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市(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齐若天)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