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做好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计划管理类)结题验收工作,近日,省住建厅根据《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
据了解,省住建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将委托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所在的地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者省直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央驻陕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建设科技计划项目(计划管理类)结题验收工作。
首先由项目第一负责人向项目第一承担单位所在的地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者省直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央驻陕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未设科技管理部门的,直接向省住建厅提出书面验收申请。按照要求,申请验收应提交书面验收申请表、项目申报书、《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等相关资料。
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时,将对申请验收材料以会议评审或函审的形式进行审查。验收通过的建设科技项目(计划管理类),需按照自下而上的规定程序向省住建厅提交书面验收申请表、《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项目结题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名单等相关资料,省住建厅将对上述材料予以审核并为合格项目颁发验收证书。(胡怡)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