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连续三年获全国第一

17.05.2016  11:23

      今年4月在广西南宁召开的2015年度全国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汇审考评工作会议中,我省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得96.21分,全国排名第一。至此,我省排污费征收工作连续三年全国排名第一、连续四年荣获全国一等奖,得到了环保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其他兄弟省份的广泛好评。

      近年来,我省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努力克服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在业务和技术方面存在的困难,大力拓展申报核定范围,力争做到应报尽报;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依法、及时、足额征收排污费;深入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网上申报、电子开单、阳光收费;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省环保厅网站公告全省国控企业排污费征收及欠缴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排污费征收稽查,不断规范征收行为。

      因受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加快,经济下滑、产品产量明显下降等原因影响,全省排污费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2015年全省征收排污费6.13亿元,同比下降3.32%。省本级征收21家30万千瓦以上火电企业排污费4753.27万元,同比下降45.64%。

      2016年,省环保厅将继续紧紧围绕全省环境执法中心工作,针对排污申报核定与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征收不规范,公告、清欠不及时,少征、漏征现象依然存在等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积极协调省物价局及财政部门尽快出台我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完善、优化外网申报系统,力争全省国控企业年内实现外网申报,提高征收工作效率;以全程信息化系统为依托,对市区、县级环保部门排污费征收依据、程序、时限等规范性问题进行动态监督,对排污征收不规范行为省环保厅将按季度进行通报,并对问题较为突出的市区、县进行现场稽查;组织有关各市区开展2015年度欠缴排污费国控企业清欠工作,必要时约谈相关环保部门负责人,督促环保部门依法做到尽职履责;以征收规范性为重点,组织各市区对辖区内县级环保部门征收工作进行稽查,按照环保部要求,省环保厅将重点对钢铁、煤炭等行业排污费征收工作进行现场稽查;加强排污费征收业务培训,逐市区对排污费征收工作人员及国控企业环保专工进行培训,不仅提升征收人员业务技能,更要提高有关领导对依法征收排污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排污费征收程序、实体合法。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