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在榆林市调研

29.04.2015  18:38

4月21日至24日,省政府法制办政府法律事务处处长赵森林带领省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处副处长吴张平、行政复议应诉处副处长安良、政府法律事务处调研员马永星、法制监督处主任科员陈浩、法制日报驻陕西记者王洋组成的调研组来榆林市调研。市法制办、榆阳区法制办有关人员,参加了调研活动。调研组围绕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新的形势下,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及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议、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的建议进行了调研,还实地考察了榆林市横山县公安局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开展的情况,参与了榆阳区青云镇宣沟案的座谈会。
      4月22日,市政府法制办汇报了榆林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情况及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的成果、榆林市法制办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的一些做法,市政府法制办全体人员参与了座谈会。

赵森林处长指出,榆林市做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市,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比较健全和完善,做到了先思先行,走在了全省前列,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榆林市政府法制办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提请省法制办出台相关制度。

                            (榆林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