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发布安全提示 “微信旅游”需谨慎

10.08.2016  16:12

本报讯(记者郑伊琛)8月8日, 陕西 省旅游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微信旅游”安全提示,提醒游客谨慎选择出游模式。

省旅游局稽查队队长李霆表示,目前,一些未取得资质的自驾游俱乐部、户外俱乐部、行业协会及有关网站通过微信公众号或个人账号组织线路,招徕团友,通过网络的便捷性聚集客源从中牟利,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从近期的旅游投诉受理中发现,不少游客因为一时便捷或价格便宜,通过微信报名参团出游而引发旅游纠纷,不但安全保障性很差,游客自身承担的风险也很大。

暑期旅游高峰来临,提示广大游客不要贪图方便省事而报名参加不正规的旅游自驾团,以有效保障旅游安全和旅游质量。下一步,省旅游局将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物价等部门对此进行坚决打击,保障游客出行安全。旅游消费者通过微信参团旅游注意事项:

通过经认证过的旅行社微信公众号

报名参团旅游;要注意旅行社经营范围,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绝不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行程。由于旅行社业内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工作岗位变动快,旅游者在报名参团时,一定要认清资质,不要因为原来联系过或者参与过某个旅行社工作人员的旅游团而报名出游,谨防黑社、黑点、黑导假借其它旅行社名义组织出游。

坚持签订书面的旅游合同,了解组团

社及地接社信息;务必确认所报名的旅游行程,仔细查看是否有不合理的购物、自费等项目。

支付旅游费用尽可能不向私人账户

转账付款。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